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昭陽路派出所
亮點:昭陽路派出所立足轄區工作實際,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從根源上排查、從小事上入手、從群眾的切實利益出發,高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維護轄區平安穩定。
昭陽路派出所界于新老城區之間,商超、早夜市、學校、銀行等行業遍布,有13個社區、12個村居,日均人流量近14萬,是全市公安機關接警量較多的派出所,該所立足“主防”定位,以“基礎牢、出事少、治安好、黨和人民滿意”為工作目標,實施矛調“三聯動”工作法,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一、“警社(村)聯動”排難解紛。一是下沉警力解紛。堅持“苗頭早發現、動態早掌握、糾紛調解”,充分發揮社區民警、輔警“懂法規、情況熟”的優勢,在警力高度緊張的情況下,派出警力8人沉到社區(村),在轄區社區(村)建立警社聯調室,同時囤警街面、網格,與轄區41名網格員結對子排查矛盾風險,實時掌握各類不穩定動態,建立責任化解臺賬,努力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轄區治安穩定,及時化解了芙蓉小區停車位糾紛、芒果廣場購物糾紛等問題,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不斷提升。二是物建“鄉賢”解紛。把社區(村)內素質強、品德好、威信高、經驗豐富、公道正派的老黨員、老干部6人選拔為“德高望”的“鄉賢”,吸納為矛盾糾紛調解“和事佬”,利用他們“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和影響力,對因家庭、婚姻、鄰里等不觸及法律的小矛盾、小糾紛,多渠道收集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際關系背景信息,今年促成化解矛盾糾紛11起。三是走訪回訪解紛。堅持“用腳步丈量治安、小案不小辦”,始終走進群眾發現問題、化解矛盾,聯合社區(村)黨組織常態化開展“大走訪大回訪”,了解群眾所想所盼,聽取群眾意見,確保“動態有人關注、信息有人收集、問題有人上報、矛盾有人解決”,既核實了解群眾滿意度、鞏固調解成效,又現場逐戶核對人口信息、排查新矛盾新風險,今年與社區(村)共同走訪座談39場次,收集群眾意見建議21條,調解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82起。
二、“警校聯動”息事寧人。一是三級聯網“排紛”。從維護師生合法權益出發,充分運用3名校外法治輔導員優勢延伸觸角,協調建立社區、學校、家長“三級摸排網”,創建平安校園聯盟網,將110警情和日常走訪相結合,滾動排查矛盾糾紛隱患,并健全公調對接、解紛回訪、家長會懇談等機制,提前介入、高效處置涉校糾紛,及時化解各類線索27條,筑牢平安校園的堅固防線。二是護校安園“熄紛”。與轄區3所學校、9所幼兒園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平安共建等警校合作方式,成立民輔警、保安、教師志愿者組成的“1+2”護校巡邏隊,并從校園周邊村居、小區吸吸納平安志愿者11人充實“護校安園”隊伍,并堅持“見警力、見警車、見警燈”,加強望海路、兗州路、云海路等9條重點路段巡防,組織巡更、護門等“護校安園”活動,每天開展校園安全巡邏,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同步排查校園矛盾風險,及時疏導化解糾紛15起。三是入校釋法“化紛”。聯合法院、教育局成立校園先議安全辦公室,綜合運用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各方力量,通過進學校、入課堂開展法治講座、普法宣傳教育等活動,深度排查學生入校、師生家長個體訴求等不穩定情況,全面配合學校開展疏導勸解,防止矛盾激化引發輿情,共聯合開展警校座談會26場次,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40余場次,調解校園各類矛盾糾紛25起。
三、“警+N聯動”定紛止爭。一是“警司訪”聯動。派出所調解員與司法、信訪調解員同址辦公,組成三方“調聯隊”,合力調處矛盾糾紛,對收集的110報警件、司法所的調解件、信訪辦的信訪件集中研判、精分處置、跟蹤落實,警情件和非警情件均形成處置閉環。同時,將轄區重點單位及場所分為反恐、治安、穩定風險三類,社區民輔警每月走訪排查,針對欠薪、社(醫)保、詐騙等訴求情況,“聯調隊”對接住建、人社、醫保等職能部門,為企業、單位及場所員工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第一時間合力把問題解決在初始。二是“警商”信息聯通。堅持管住“房”,對出租房、歌舞廳、賓旅館、網吧等2694家九小場所逐一登記造冊,常態清查、核實人口、排查糾紛,協調整改安全隱患。堅持管住“事”,在市場商戶、社區志愿者、企業員工、保安人員中發展平安志愿者12名,排查矛盾糾紛信息,將信息與企業、物業、市場管理方互通共享,及時提前介入,聯合開展處置,穩妥調處占道經營、房屋騰退等引發的矛盾糾紛14起,實現小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三是“警企”聯排聯防。結合警務工作站治安檢查、反詐宣傳,主動排查各類涉企、重點場所,每月組織開展上門走訪,排查勞資、工傷、治安等糾紛和苗頭性隱患問題,建立警企聯席多元化調解機制,每季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提前介入、提前調處、提前穩控,今年走訪企業、建筑工地、重點單位共72家,召開各單位聯席會議9場次,妥善調解涉企糾紛21起。
案例
警校聯動化解未成年人積怨矛盾
為進一步提升轄區居民滿意度,結合主題教育活動,昭陽路派出所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指引,側重源頭管控減少增量、抓好末端調處化解存量,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近日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積怨矛盾。
去年3月26日17時許,張某某(男,12歲)在東港區某花園小區內玩耍時與王某某(男,12歲)發生爭執,進而扭打在一起,造成張某某頭皮擦傷。事發后,孫美林(張某某監護人)報案要求追究王某某法律責任,并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
昭陽路派出所辦案民輔警對案件認真開展調查,根據走訪、傷情等情況,在征得當事人監護人同意后開展調解,向雙方講解調解流程和案件情況。(王某某監護人)認為此案件當事人未達法律年齡,不負法律責任,對賠償醫藥費等不認可。
鑒于這些情況,辦案民輔警一方面向雙方明法析理,向孫美林解釋了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原因;另一方面聯系學校有調解經驗的老師一起做工作,從有利未成年成長角度出發進行調解,兩名當事人均為未成年在校學生,思想觀念尚未成熟,若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既不利于其成長,也不利于矛盾化解,對其予以批評教育,讓其作出賠償,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使他們深刻反省、引以為戒,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同時,張某某自身也存在一定錯誤,也一度向王某某動手。
經過4次到所、3次上門調解,2023年10月26日,雙方當事人監護人同意和解,共同簽下了調解協議書。事后經回訪,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滿意。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