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攸關經濟社會發展。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就業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扛起穩就業保就業政治責任,堅持就業優先,兜牢民生底線,全省就業態勢穩中有進、持續向好。當前,受宏觀經濟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以及疫情多點散發、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等影響,就業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各級各部門要牢記領袖囑托,緊跟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期盼要求,鞏固成效、明確目標、強化政策、抓好落實,促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助力山西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目標引領,確保就業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1.保持全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堅決防止出現大規模失業風險。2022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45萬人,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年末技能人才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31%。“十四五”期間,全省城鎮新增就業累計200萬人,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到2025年技能人才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35%。
2.促進重點群體充分就業,持續釋放就業活力。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總體就業率達到90%,農民務工就業規模力爭突破600萬人,脫貧勞動力(含防返貧監測對象,下同)務工就業規模95萬人以上,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5萬人以上,就業困難人員就業3萬人以上,新增城鄉殘疾人就業8800人以上。“十四五”期間,各類重點群體就業更加充分,就業質量進一步提高。
3.推動勞動者就業增收,穩步提高居民收入。202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6.5%左右,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左右。“十四五”期間,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以上,勞動報酬占比穩步提高。
二、強化政策支撐,確保就業優先政策提質加力
(一)有效擴大崗位供給
4.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企業發展。強化用工服務保障,推進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條件下復工達產。扎實做好常態化企業招聘用工服務,優化信息發布、招聘組織、涉企事項辦理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重點企業用工保障機制,及時將“白名單”企業、重點外貿企業、重點領域企業等納入保障對象清單,省市縣三級設立人社服務專員,提供“一企一策”精準幫扶。及時掌握擬裁員企業、缺工企業信息,就地就近開展用工余缺調劑,促進用工平衡。
5.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吸納就業。緊抓實施市場主體倍增工程政策機遇,實現新增市場主體與新吸納就業同步增長。引導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向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產業傾斜。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和交通運輸、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抓好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和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系列政策落實落地,提升就業吸納能力。
6.全力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全面落實國家及我省“降、緩、返、補”各項政策,通過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結合社保基金結余情況,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延續執行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采取“免申即享”發放模式,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9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就業的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擴大“六稅兩費”減征政策適用范圍。優化退稅審核流程,提升納稅人獲取留抵退稅快捷性。對定為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縣(市、區)中受疫情嚴重影響暫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投放力度,推進普惠小微貸款明顯增長、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持續提升。
7.助力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高頻事項極簡辦、集成辦。延續執行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服務,拓寬擔保基金補充渠道。階段性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整合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場租補貼、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簡便發放程序,對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并帶動1人以上就業,在工商注冊且有納稅行為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給予15000元的扶持。通過政府補貼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合理降低交易服務費等,降低線上創業成本。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8.加大公共崗位挖潛力度。穩定公務員招錄規模,擴大事業單位招聘規模。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實施進程與高校畢業生求職時間銜接,力爭當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招錄(聘)工作。做好基層項目招募,2022年招募數原則上不低于上年。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落實縣管鄉用、鄉聘村用政策,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就業計劃。全省各普通高校應為每名教授配備至少一名科研助理,并按不低于當年畢業生人數1%的比例設置行政助理崗位,科研助理和行政助理面向當年畢業的高校學生進行招聘。在農村生產生活、農村道路、小型水利、文化旅游、林業草原、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及災后恢復重建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支持縣鄉政府統籌各類資金、資源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脫貧勞動力中的弱勞力、半勞力。
9.鞏固開拓省外就業市場。深化拓展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勞務協作,建立多層次對接機制。對完成任務好的脫貧勞動力省外務工就業重點縣,在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時給予適當傾斜。
(二)切實提升就業能力
10.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2022年開展各類補貼性培訓50萬人。持續開展普惠制培訓。對就業重點群體大力開展訂單式、項目制培訓,按職業工種等實施階梯式補貼,最高補貼至每人4000元。對有組織輸出到省外務工的農村勞動力開展針對性培訓和適應性培訓。企業應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組織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安全技能培訓、轉崗轉業培訓等,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政策,拓寬補貼范圍至符合條件參保職工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11.深入開展產業集群定向式培訓。建立健全“政區企校”合作機制,重點圍繞種業、“雙碳”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根據太忻一體化經濟區、山西綜改示范區和各類開發區高新企業需求,依托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對企業新招聘的技術技能人才開展不少于3個月的定向培訓。省級根據培訓后就業人數給予培訓主體培訓補貼,最高可至每人8000元。
12.推動職業院校學生提升技能。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行動計劃。推動“政企行校”共建產教融合平臺載體和實訓基地。在職業院校全面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雙證書制度。職業院校應組織畢業年度學生免費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每個畢業年度學生應取得一個以上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按取證人數給予取證補貼,補貼標準為中級工證書每人600元、高級工證書每人800元。鼓勵支持普通高校學生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13.加強勞務品牌建設。持續實施“一縣一品牌”工程,以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緊缺現代服務業為重點,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和高品質服務型勞務品牌。廣泛開展品牌選樹、品牌推介、品牌代言人推選等活動,全省重點培樹推廣30個優秀勞務品牌。舉辦全省職業技能大賽,鼓勵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全國職業技能大賽,落實好獲獎補助,擴大品牌影響力。
14.激發就業內生動力。職業培訓堅持“因需施教”,適當安排職業素質、求職能力、就業指導等內容。做好長期失業人員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促進融入市場就業。大規模開展就業見習,2022年開發見習崗位3萬個以上,提升青年就業意愿和能力。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持續開展“最美勞動者”“退役軍人創業光榮榜”等選樹活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三)全面暢通就業渠道
15.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加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障力度。支持各類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建設。規范提升各地勞務輸出基地、勞務協作基地建設水平,發展建設勞務協作站。強化省外勞務服務工作站管理,在鄉鎮(街道)全面設立就業服務站。推廣運城市鹽湖區零工市場建設經驗,2022年各市至少規范發展1家公益性質零工市場。完善“山西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平臺”功能,推動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發揮公共機構主導作用,省市縣三級聯動、線上線下結合、省內省外海外招聘一體推進,高標準舉辦“惠民生促就業”等活動,每年全省舉辦招聘活動3000場次以上。
16.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鼓勵興辦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到“十四五”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達2000家。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和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并根據促進就業人數按國家級每年最高80萬元、省級每年最高60萬元的標準給予基礎運營經費補助。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拓寬服務領域,促進與公共機構協同銜接,提高就業市場供需匹配效率。
17.突出保障重點群體就業。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服務銜接。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推進農民務工就業穩規模、強技能、提質量,統籌推進省際輸出就業、省內轉移就業、在鄉創業就業。由政府投資建設或產權歸集體所有且免費使用場地的,以及使用財政涉農整合資金建成的就業幫扶車間,吸納脫貧勞動力人數不低于60%。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總量1000人以上,其中吸納脫貧勞動力占比30%以上的,可享受幫扶車間有關扶持政策。優化退役軍人崗位推介、政策咨詢、職業培訓、創業指導等就業創業服務。加強失業人員技能培訓和跟蹤服務,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兜底幫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做好智能化煤礦建設富余職工安置工作。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出臺促進殘疾人就業獎補辦法。
(四)積極維護就業權益
18.規范企業用工,提升就業穩定性。企業應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用工上崗的,按事實勞動關系處理。依法落實勞動者工時制度,保障休息休假權益。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工資指導線。加強對企業職工工資支付保障和最低工資標準、帶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資等制度落實情況的動態監管。鼓勵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從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將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鞏固提高參保率。規范企業裁員行為,嚴格執行裁員報告制度。指導企業與職工協商穩定工作崗位,最大限度減少裁員。
19.加強工傷預防,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與健康。發揮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杠桿激勵作用,推動企業落實工傷預防主體責任。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計提工傷預防費,專項用于對企業職工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防范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工傷預防政策法規學習教育,以及工傷事故警示教育。在煤礦、危化品等重點行業實施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20.強化糾紛處置,防范化解勞動關系風險。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持續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侵犯勞動者就業權益的違法行為。對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依法快立、快調、快審、快裁,防止矛盾糾紛蔓延激化。以“零容忍”態度持續推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高勞動關系風險隱患預警監控和應急處置能力,防止極端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
21.兜牢失業人員生活底線。做好失業保險金發放、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工作。持續執行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繼續向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向參保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實施好未參保失業人員社會救助,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
22.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出臺加強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勞動用工管理政策。建立平臺企業用工報告制度,發布勞動合同(協議)示范文本,壓實平臺企業用工主體責任。推動基層快遞網點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優先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專項行動。推動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權益保護地方立法。
三、強化組織保障,確保就業責任落實到位
23.壓實各方責任。完善由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各地要切實承擔穩就業保就業屬地責任。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發揮好牽頭抓總、綜合協調、督查督辦作用。各地各部門要用足用好國家及我省各項扶持政策,結合實際推出一批穩就業保就業舉措;按規定安排穩就業保就業各類資金,向重大戰略、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傾斜。今年提取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的4%用于職業技能提升培訓。鼓勵各地加大資金投入,將就業補助資金配套情況納入分配因素進行傾斜激勵。加強資金監管和風險防控,確保資金安全。
24.做好就業形勢研判。扎實做好全省月度勞動力調查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強化月度失業動態監測和就業形勢分析,加強產業升級改造、產能調整、專項治理等對就業影響的評估。密切跟蹤形勢變化,加密監測分析,做好科學研判,提供決策依據。
25.強化考核評估和執法檢查。將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成效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健全重大問題通報問責等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政策落實反饋機制,定期調度本區域本系統政策落實情況。每年評選15個左右促進就業工作先進縣(市、區)。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內容。建立省屬國有企業吸納就業考核激勵制度,定期通報吸納就業情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就業促進相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為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相關稿件